保管诈骗者钱包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对受害者的损失“不需承担责任” – 法院作出裁决

Tim Al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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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dobe/Maksim Kabakou

一名韩国法官裁定,一家其国内加密货币交易所不必对一个语音网路钓鱼诈骗集团的行为负责,该集团将诈骗受害者的代币转移到该交易所的平台上。

据 Newssis 报导,一名出于法律原因仅被称为“B”的人声称他们是诈骗集团的受害者。该案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和解部门中审理。

B 的律师解释说,B 和至少 10 名其他共同原告已成为语音网路钓鱼诈骗的受害者,诈骗者设法说服其目标将加密硬币发送到该犯罪集团的钱包。而钱包则托管在(未具名的) 交易所上。

而这些诈骗取得的资金接着便从该交易所的平台被转移到别处。

此犯罪集团的成员会伪装成检察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储蓄银行员工和信用卡公司的代表。

当这个骗局曝光时,该诈骗集团的钱包被暂停,并被标记为带有语音网路钓鱼链接的账户 — 钱包上的所有存款和取款都被停止了。

但 B 和其他受害者认为,该交易所应该赔偿他们的损失。他们声称该交易所未能“管理和监督”钱包。受害者的律师声称交易所允许这个犯罪集团滥用其系统。

该交易所驳斥了这些指控,声称钱包中的所有资金都已被提取,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归还。它还声称它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因为它遵守了所有必要的协议。

法院裁定,该交易所“没有义务”向受害者支付他们所要求的款项。它还表示,“很难相信”该交易所在此事上犯有“重大的过失”。

引用主审法官的话说:

“语音网路钓鱼诈骗者滥用了 [该交易所] 的商业模式。很难相信 [该交易所] 采用其商业模式是为了参与或教唆语音网路钓鱼的诈骗行为。”

根据韩国法律,当事人可以在判决后两周内向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