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院在审理窃盗案件中认可加密货币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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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dobeStock / Richie Chan

新加坡高等法院是该国最高法院的下级部门,已发布了一项裁决,其中首次认可加密货币是财产,并对涉嫌窃盗加密货币的人发出所有权的禁令。

在一起涉嫌盗窃比特币 (BTC) 和以太币 (ETH) 的案件中,估计总价值为 700 万美元,法院已要求两家储存被盗加密资产的未具名加密货币交易所向司法机构提供可用于追查该资产的相关资料。

由国际律师事务所 Reed Smith LLP 的一组律师为 Lexology.com 所做的分析中指出,法院的判决标志着加密货币产业的积极发展,因为,

它表明东南亚国家的法院“准备透过授予针对加密货币盗窃的专有禁令来承认和保护加密货币作为财产,即使犯罪者的身份未知。”

除此之外,最新裁决还表明,新加坡法院已准备好针对在该国设立或营运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下达披露令 (disclosure orders),使加密资产盗窃或欺诈的受害者能够取得有助于他们的重要讯息,帮助他们冻结和追踪被盗的加密资产。

“对于总部设在新加坡或在新加坡有开展业务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这一决定意味着它们现在有可能会收到新加坡法院所发布的披露令要求公开与顾客账户有关的讯息,以及冻结禁令 (freezing injunctions) 要求冻结顾客账户中持有的加密货币,” 根据该分析指出。

律师们表示,此类法院命令将有效地推翻加密货币交易所与其顾客之间的任何合同条款。例如,这可能适用的条款可能是关于顾客以加密货币进行交易的能力,以及与交易所对其收集的顾客资讯作保密的义务有所相关。